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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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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主动上交!村民在河里发现1枚手雷……

本文转自(zhuǎnzì)【吉安公安】; 枪爆无小事,平安重于(zhòngyú)山 “缉枪治爆”专项行动开展(kāizhǎn)以来 枪爆违法犯罪的(de)打击、宣传力度 切实消除社会治安潜在(qiánzài)隐患 保障(bǎozhàng)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青原区(qīngyuánqū)富田镇村民杜先生 来到青原分局富田派出所(pàichūsuǒ) 该手雷系杜先生(xiānshēng)多年前 在村口的小河中(zhōng)发现 随后一直放置在家中(jiāzhōng) ▲发现手雷的小河边(xiǎohébiān)。 在开展“治安大村长”走访活动时(shí) 宣讲了(le)非法持有、私藏 枪支弹药的严重危害(yánzhòngwēihài) 以及所需面临(miànlín)的法律惩处 “听到(tīngdào)民警讲解后, 还有这个‘定时炸弹(dìngshízhàdàn)’。” 想起了多年前捡到的这枚手雷(shǒuléi) 主动交到富田(fùtián)派出所 民警(mínjǐng)对杜先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 开展“缉枪治爆(jīqiāngzhìbào)”工作 主动上交手雷的行为(xíngwéi) 同时鼓励其积极宣传发动(fādòng)身边人 主动联系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并上缴 ▲该手雷已(yǐ)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置。 该枚手雷已由(yóu)青原分局治安大队 按规定安全妥善处理(tuǒshànchǔlǐ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枪支管理法》 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。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(gèrén)违反(wéifǎn)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(包括变造、装配)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(de)违法犯罪行为。任何单位和(hé)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。国家对检举人给予(jǐyǔ)保护,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,给予奖励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刑法》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(wéifǎn)枪支管理规定(guīdìng)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(yǐxià)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(yòngqiāng)的人员,非法(fēifǎ)出租、出借枪支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依法配置枪支(qiāngzhī)的人员,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照(yīzhào)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单位犯第二款(dìèrkuǎn)、第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(hé)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供稿 | 青原(qīngyuán)分局王裕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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